20180404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無法如期繳繳稅怎辦?

4/4/2018無法如期繳繳稅怎辦?
繳稅期限越來越接近,若您預先知道無法繳稅,也千萬不要不遞交報稅表,奢望稅局不注意而瞞天過海。如今是電腦時代,您不按時遞交報稅表,國稅局很快就知道,到時將更麻煩。
若知道自己一兩個月後便能繳付稅金,就應盡量接近4月17日才報稅,然後按自已能力,在遞交報稅表時先繳付部份稅金,以後到國稅局通知欠稅時,才連同每個月半釐利息罰金一次過繳付。
如果自知六個月後才有能力繳稅,就應遞交1127號表格來申請延期付稅,國稅局一旦批準,就可享免罰金優惠,但需要付利息。
若自知不能在六個月內付清所有稅項,而您過去五年內從未欠稅,亦從未有應報稅而不交稅的情況,可填寫9465號表格,向國稅局申請分期付款。近年來國稅局比前較「仁慈」,通常容許納稅人分幾年付稅,但要收取利息及罰金。
不論選擇上述三個方法任何一項,都比不理會好得多。假如無法趕及四月十五日前遞交報稅表,可用4868號表格,申請自動延期6個月,但延期報稅不等於延期交稅,您一定要將稅款寄出,或用上述方法稍作舒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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