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3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小費知識

4/13/2018小費知識
從事餐館業或旅游業的朋友,都應該對「小費」或「貼士」的規則有認識。
凡是客人自願留下的小費,都是屬於雇員的,雇主不能將其佔有,即使客人是用信用卡付帳時留下小費,雇主也要交給雇員,也不能扣起信用卡公司收取商戶的手續費用。可是,假如小費不是客人自願給的,而是在食物價錢上加上去,那就屬於雇主。例如,有些餐館向超過某數目的客人收取預定的小費,便是屬於雇主的。
聯邦的勞工條例容許老板將小費計算在最低時薪內,所以雇主可以不必付最低時薪,在這個情況下聯邦的最低工資只是 $2.13。可是,假如州有立例規定小費不能當作最低工資的一部份,那麼聯邦勞工條例便沒有效,乃是要按州法律為準。加州和其他九個州完全不准雇主將小費計算在最低工資內,其他州份(包括紐約州,新澤西州,德州等)都容許老板以部份小費來代替最低工資,所以實際的最低工資是比一般低,雇主應該查清楚自己州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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