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0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生意經營方式

4/20/2018生意經營方式

大多數人做小生意,都是用「個體戶」(Sole Proprietorship)的形式,或者是與他人合夥,便稱為Partnership。這兩種方式手續相當簡單,通常只需要在當地申請一張商業登記證(Business License)便可以營業。在稅務上,生意的賺蝕都歸入個人的報稅表內。這種經營方式的好處是手續簡單,壞處是生意與個人完全連在一起,萬一生意出現問題(例如出現訴訟),所有財務風險都歸在個人身上。

生意有了相當規模,有些老板會選擇改為「股份有限公司」(Corporation),或者註冊成為有限企業 (LLC)。有限公司的東主們是股東(Shareholder),LLC的東主們彼此是夥伴(partner),使用這些方式的最大好處,是東主們的財務責任是有限的,企業萬一發生財務困難或有訴訟,東主只會損失全部投資,個人無需負上財務責任。壞處是每年有額外的稅金,也有報稅的費用。

要成立Corporation或LLC需要向州務卿辦公室申請,可以請會計師或律師代你申請,自己申請也不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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