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信用卡爭議盡快提出

5/8/2017 信用卡爭議盡快提出
最近一位朋友發覺信用卡帳戶被盜用,可惜發覺時已經超過月結單寄發日期六十天,向發信用卡銀行交涉亦無效,要自行對該金額負責。
原來聯邦政府法例規定,信用卡客戶對帳單上任何項目有爭議,都必須在六十天內提出,由於六十天是以帳單寄出日期開始計算,當您收到帳單之後,其實並沒有六十天時間,便要向發卡機構提出爭議。另一項要注意的,就是需要以書面提出,用電話可能會不被承認。信件上應寫明﹕姓名、帳戶號碼、交易日期、金額和爭議理由。
法律亦規定,發卡機構收到信件後,必須在兩個月結單時間內(但不超過九十天)將調查結果通知您,在這段時間可能該項目會從欠賬中刪除,您可以暫時不付這筆爭議的款項,信用卡銀行不能要求您付任何利息或發金。但之後假如信用卡銀行證實該項目無誤,便有權將項目重新放回月結單。
大家最好在每一次使用信用卡後,都將單據留下來,收到月結單後,便將單據與月結單上項目作核對,有任何疑問應該立即向信用卡銀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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