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3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向前租客追討

5/13/2019 向前租客追討有些業主在租客搬走之後,發覺租客嚴重損毀了出租物業,修理的費用超過租客留下的按金。亦有租客搬走之後欠下租金,超過按金的金額。在這個情況下,業主的損失是否可以向租客追討呢?答案是:當然可以,但實際做起上來是不容易的。你要向前租客追討,當然要知道他新的地址或工作的地點,即使你知道如何聯絡他,向他追討時也可能不得要領,便需要入稟小額錢債法庭控告對方。可是,即使贏了訴訟,法庭判前租客要向你提供賠償,你也未必會收到賠償。對方不肯賠償時,你還要向法庭申請封鎖對方的銀行戶口,或者放置一個留置權(lien)在他物業的產權上,甚至申請要求對方僱主將薪金的一部分通過法庭給你作為賠償。這些都是假定對方擁有物業或銀行帳戶,或者有做工收入,如果沒有的話,你即使贏了訴訟也不一定能夠收到錢。因此大部分業主在這個情況之下,都會不了了之,寧可以後甄選租客時額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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