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2019時事觀察第2節:余非–華為會是下一個阿爾斯通嗎?

余非 美國《星島中文電台》「時事觀察」節目。
美國時間:2019年2月18日
第2節: 華為會是下一個阿爾斯通嗎?

今集一談,究竟華為會否是第二個阿爾斯通(ALSTOM)這話題。
2月初,法文版《美國陷阱》出版。書內寫的,是阿爾斯通前高管皮耶鲁齊被美國以反貪法拘捕14個月的親身經歷。這書出版後,手機廣傳一則700多字的訊息,介紹這本新書,以及阿爾斯通事件。簡介事件的五百多字沒有問題,問題是末尾扯到馬克龍、黃背心運動那百多字。該訊息說,法國總統馬克龍在2015年做經濟部長時,跟國會議員傳召阿爾斯通CEO柏珂龍,一同質詢那宗合併交易。那則訊息更說,做了法國總統的馬克龍,在《美國陷阱》出版後,決定重啟聽證會查阿爾斯通事件。而就在聽證會召開前幾天,法國就發生近似顏色革命的黄背心運動。簡言之,末尾那百多字,將馬克龍描繪為是敢於質疑美國的正義總統,所以,被人用黄背心運動整了。究竟馬克龍在阿爾斯通事件中扮演甚麼角色?真的如此正義?是或不是如此正義又反映些甚麼?上述都是很關鍵的問題,因為坊間將阿爾斯通與華為相題並論。
對比,要建基於資料準確才有意義。所以,今集淺談美國如何用反貪法消滅競爭對手,尤其一談馬克龍這一筆。
我所據的資料,是詳細的新聞報導,以及一集由法國記者攝製,長50分鐘的電視新聞專輯。我會在文末附上視頻連結。
有關美國用反貪法騷擾其他公司的做法,歸納為七點:
1. 當美國發現目標公司後,就會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開動國家機器聯邦調查局去對該公司進行地氈式偵查。對於配合調查的公司,會老實不客氣地沒收人家的經營文件和合同,逼員工互相舉報;甚至在人家公司派駐臥底。總之,就是無所不用其極。反正一切調查費用之後都由被查的公司埋單。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貪污偵查部門內,負責打擊國際貪污罪案的調查員數目,在2015年前後大增3倍。而在2010年代的六年間,單靠開罰單,美國已創造了接近50億美元收益。
2. 美國會找目標公司的在地私人法證公司合作,用當地人很在行地查當地人,包括可以直接帶備大型電腦,到被查公司直接下載想要的文件。因為是當地人,一切近在咫尺;也懂得向當地政府部門索取想要的文件。這些法證公司日後還負責監管被罰公司的營運,等如長期合法地收集該公司的商業秘密。
3. 用廿一世紀今日的法律和觀念,去偵查別國在上世紀不算是犯法的事。以法國為例,上世紀的法例容許公司將合約總數的3%用作佣金。總之,美國用今日的法例,去規查上世紀的事,基本上一定會找到「罪證」。
4. 美國之所以可以用自己的反貪法去查其他公司在美國本土以外的行為,源於1997年美國與38個國家簽訂了國際反賄賂公約。自此,只要那些公司是用美元支付回佣,以及所謂的賄賂行為曾用google gmail發送郵件,又或者通訊手機裝的是美國晶片,美國都可以將本國的反貪法用在被查公司的身上。美國可以偵查、控告這些公司,以及開罰單。
5. 美國會對嫌疑公司興訟,向他們開天價的現金罰款。這做法的蹊蹺在於,任你生意做到非常大,只要現金流在那一瞬間週轉不靈,公司就立即因罰款而陷入財困。
6. 被查公司的美國競爭對手,會及時知道你被罰多少錢,及時知道你財困,並且及時提出收購方案。
以上是阿爾斯通,以及不少被美國公司收購的法國企業的遭遇。而最值得注意的是以下第7點。也是 今集 的重點。
7. 這一點談當地政府。以法國阿爾斯通為例,它是法國帶國家光榮的龍頭企業。阿爾斯通開發的技術用於電燈、鐵路、戰艦及核電廠,技術出售去世界逾百個國家。阿爾斯通的股票,法國公眾持有。美國在2010年說要查它,阿爾斯通沒有配合。於是,美國聯邦調查局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在2013年,趁阿爾斯通副主席皮耶魯奇到美國公幹時將他拘捕,並扣留在高設防監獄。一個正常高管跟殺人犯、戀態強奸犯一同監禁14個月,心理壓力可想而知。總之,在搞到所謂證據之後,2014年,美國向阿爾斯通擬開出幾億美元的罰單。而就在此時,美國通用電氣提出合併方案。2014年4月,當法國經濟部部長蒙特布爾收到消息時,收購已完成。
問題來了,美國耍了手段是一回事,可是法國政府可以阻止龍頭企業被侵吞的啊!而且十年前、2003年,阿爾斯通就靠法國政府出手幫忙,才得以逃離破產命運。為何不先在法國安排融資呢?不在法國或歐洲尋找合併對象呢?究竟2014的法國政府做過些甚麼?
原來當時的經濟部長蒙特布爾在2014年2月、合併前兩個月就過問阿爾斯通的狀況。蒙特布爾嘗試捍衛「法國製造」,找德國西門子公司幫手。可惜在4月份再跟進時,阿爾斯通已被通用合併。蒙特布爾很憤怒,批評阿爾斯通CEO柏珂龍黑箱作業,沒公開招標,沒為公司盡道義上的責任。
而在經濟部長眼皮下放任交易的關鍵人物,法國電視台紀錄片就提及了馬克龍這一筆。
原來,現任法國總統馬克龍當時是總統府副秘書長。他不但不同意政府出手否決合併,更支持通用電氣無條件接管阿爾斯通。結果,馬克龍的講法勝出,令合併順利完成。而半年後的2014年11月,馬克龍更取代蒙特布爾成為經濟部長,正式批准交易,還說那是正常的行業合併。
沒錯,2015年3月確實有一場國會聆訊,不過,當時是經濟部長的馬克龍不是提出質疑,是堅稱合併是準確而完美的決定。

所以,第7點旨在指出,美國行土匪手段,也得該國在政府層面有人配合,一切才會順風順水。阿爾斯通事件已成為法國醜聞,在此事上,任何美化馬克龍的說法都是誤導。題外話,知道馬克龍這份美國緣份,大家就明白何以特朗普對他特別好。
阿爾斯通輸得很慘,既逃不過由自己交付7億7200萬美元罰款──最初合併時是說會由美國通用電氣交罰款的,結果並非如此。此外,2016年初,通用電氣在法國裁員800人,不是合併之初的說法,說會在法國創造1000個新職位。
我在上面提過的視頻「美國反貪警察@金錢國度」,有配了廣東話的版本。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wsrCNRC2PA&feature=youtu.be
這樣有意義的新聞紀錄片,在香港原來由香港電台購買及配音,2017年初已播出。
節目結束前做總結。何只是有國才有家,事實上有國才會有大型私營企業。美國的反貪法無疑是土匪法,可是,土匪法可以得心應手,以阿爾斯通為例,跟法國政府有莫大關係。我個人認為,是又一次見證所謂民主選舉制度之失敗。民主選舉下的總統,乃至各級議會議員,要選贏了才有任期。於是,大家極其量只管四、五年間的事,很難有久久為功的心態。短期承擔者最沒防守力,也最容易各自為政,令人有機可乘。
阿爾斯通事件,會否在華為身上翻版,我認為不容易完全複製。主要是上述第7點。中國的政治體制跟歐美不同。中國集中力量,一黨執政、多黨合作,令國家有能力跟外來的國家力量抗衡,從而力挺被外國國家力量騷擾的私人企業。個人意見,不知你是否同意。

Category: 時事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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