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2019時事觀察第1節:余非 — 司法、監警,會是壓垮駱駝的最後兩根稻草嗎?

余非 美國《星島中文電台》「時事觀察」節目。
美國時間:2019年9月9日
第1節:司法、監警,會是壓垮駱駝的最後兩根稻草嗎?
這一集,談香港9月5日宣判的一宗案件。去年(2018年)一名男子被捕時涉搶槍及槍傷警員,該案經陪審團裁定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這一集就談這案件,以及推而廣之發現的大問題。
先談男子開槍案的案情,且留意各細節。去年2018年3月14日深夜,沙田廣林苑陳姓男子和朋友在家中喝啤酒。期間陳姓男子的母親陳媽媽回到家中,被告陳姓男子跟陳媽媽吵架。兩名朋友於15日凌晨約1時離開,吵架繼續。據報跟金錢有關。至清晨5時有人報案,一男一女警員到場。有報導說是陳媽媽報警,也有一說是受吵架聲和音響聲騷擾的街坊報警。總之,男女警員在室外走廊查問陳媽媽時,被告滿身酒氣。到6時左右沙展以及兩名男警抵達。因在走廊的被告情緒激動,並推撞警察;沙展要求兩名男警控制被告。在上手銬時被告激烈反抗,混亂中,右手被扣上手銬,但左手掙脫,並伸入林姓警員槍袋拔佩槍。佩槍在未完全拔出槍袋之下被連開兩發。林姓警員突然雙腳麻痺,倒地不起,原來子彈射穿他右大腿及右小腿。林姓警員的小腿至今仍然不時麻痺,傷勢有影響日常生活,令他搬不動重物。被告之後向天花開了一槍,隨即被其他在場警員制服。
聽眾朋友,以下細節也值得注意。有街坊形容,該單位「年三十晚吵到年初一」,經常有吵架聲。該區王姓區議員表示,事發前兩日正好接獲管理公司通知,指涉事單位的吵架聲及音響嗓音對左鄰右俚造成滋擾,而深夜滋擾的頻密程度令鄰居很懊惱,已因而多次報警。管理處就是處理不了麻煩住戶,通知區議員跟進。這舉動反映,出事當天不是偶然、個別的突發個案。陳姓男子是麻煩人。
這案件的法官是邱智立,即機場反港獨案的上訴法官。不過,此次陪審團的決定未必跟這位法官有關。因為7小時退庭商議期間,陪審團曾向法官提問,問「合法逮捕」的法律定義。我讀傳媒報導,邱智立的回應基本上合乎正常情理。反而庭審時,被告律師盤問上的一些細節值得知道。辯方律師曾質疑林姓警員有沒有權用手銬去扣被告,又指被告被制服時曾大叫「我抖唔到氣(我吸不到氣)」和「好痛」,質疑警員是否使用最低武力;又說被告被制服時失禁。此外,被告也頗誇張的,說自己當天早上是吃著早餐時被捕,否認曾開槍。辯方律師指稱,控方沒向法庭呈交手槍上的DNA及指紋鑒定報告。總之,結果是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所有控罪都不成立;包括被告意圖拒捕而射撃,以及非法使用槍械拒捕罪都不成立,當庭釋放。
簡言之,如果我沒理解錯,似乎又是挑「是否使用最低武力去執法」來做文章。至於被告有沒有開槍、有沒有拒捕,似乎又是用疑點利益歸被告,以及用「一個環節有疑點便推翻全部事實」這種打法。為一個有滋擾前科、醉酒、激動中的人扣上手銬,要連上是否使用過分武力、是否合法逮捕這種角度去掂量案情嗎?這令我讀到香港近年一種風氣:就是不斷否定、收窄警察用相應武力去合理執法的權力。9月5日這判決,又一次為香港前線警察的執法空間敲起警鐘。
總體而言,香港處於撕裂狀態是眾所周知的。而香港由2014年開始就被注入顏色革命的病毒;外部力量要癱瘓一地政權,必先打垮執法者。於是即使是民間社會罪案類的案司,因為涉及警察,都可以基於要打撃執法者、警察,而沾上政治角力的成分。遇上有政治立場的法官是一個判法,原來有陪審團的審訊,也不一定會更公平。因為普遍而言,陪審員來自民間,真不知道隨機抽出來的陪審員屬於撕裂狀態的哪一半?!
以上是社會生活類案件很挫折前線警員的一個案例。可是,原來讀完監警會的新聞,情況會更感不樂觀。監警會新增了兩名成員,以及幾位外國專家。主要是六月之亂,林鄭特首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就用增加監警會成員人數來平衡反對力量的壓力。中央三令五申要撐警,大概撐的不是花邊式的小恩小惠,是撐嚴正執法。不過諷刺地,如果連正當的執法空間、執法權都被收窄、甚至被打撃,如何嚴正執法呢?以下,照讀傳媒對林定國和余黎青萍的訪問。多摘引幾句,讓大家有上文下理,對內容的掌握更加準備。先引述對林家國的報導。林定國說:「加入監警會能夠幫助涉及法律的問題,認為監警會不只覆檢投訴個案,亦要檢視警隊常規和程序的不足和缺失,作改善建議,同時有頗大權力向警方要求提供資料及數據。他不排除未來獨立調查的可能性,亦不宜只就元朗襲擊事件進行評論,惟他承認現時警民關係較以往差,雙方關係緊張。」
至於余黎青萍那一段是這樣的,余黎青萍表示:「獨立調查委員會一向是待事件平息,方蒐集證據,直言現時亂局仍然持續,更有升級迹象,『成立好困難』,難言何時為適當時機,惟她表明不排除日後成立的可能性,認為港府可以考慮。監警會其中一個弊病,是欠缺獨立調查及傳召證人的權力,調查亦不能成為證供,她直言如若有相關權力的話,將會更佳。……」
聽眾朋友,讀完報導後有何感想?我的觀感是,在香港止暴制亂的前線警員,何止要揹著重甸甸的全副武裝出勤,還要揹著日後會被投訴、控告的壓力;以及揹著擔心家人安全的心理負擔下去執法。因為執法者被黑衣集團抹黑之餘,家人還被網上網下霸凌。而結婚的警員,婚禮現場被心思醜惡的黑衣暴徒踩場。這種踩場,跟政治訴求有何關係呢?只不過是用沒有人格底線的招數去挫折警隊的威嚴。
我一直認為帶政治意圖的六月之亂,不意揭露了香港的社會問題,以及總體上人均質素出了問題。反對力量的時代革命「革」到粗口橫非、充滿戲子,甚至充滿霸凌行為,有看足本事實的人都知道。但是反觀不支持暴徒的一邊,不幸地也好不到哪裏去。香港缺乏無私、公正、有承擔的知識份子以及專業人士,這是香港最大的致命傷。回頭說林定國、余黎青萍吧,他倆應該不可能是黃色──即是不會反政府,不是親泛民立場;可是,這又如何呢?俗語說打完齋不要和尚;可是,按報章報導,他們兩位在暴亂未止的當下,橋也未走過了,就思量如何過橋抽板!當然,他們兩位的發言未必被傳媒準確報導;可是思路的方向,大概是透露了。且聽其言觀其行,看看日後有何表現。
在此再次強調,不要以為問題可以在短期內得到解決。香港當前困境沒有立竿見影的解決辦法,只可以盡量做可以做的。而眼前,就只有支持警方嚴正執法一事可做。也因此,頗不明白,在暴徒武器裝備充足的情況下,不去檢討、更新攻擊性武器的定義,讓暴徒受制肘及知驚、也讓警方多一點執法依據。這些事都不去做,反而思量如何規限警力,如何擴大審問警察的權力?!如此一來,算是執行中央止暴制亂、嚴正執法的意思嗎?撐警的訊息,究竟有沒有在香港落實?帶起了撐警氣氛之後,有沒有支持止暴制亂的實招跟進呢?
最後一點,我不會去判斷撤回這動作是軟、抑或是硬,因為需要一些參照。要看看釋出善意後,整個管治班子,乃至不同部門,有沒有從而理直氣壯地去「止」那些不收手的「暴」;以及例如食環處,有沒有從而清潔給貼得亂七八糟的公眾地方。
節目結束前做總結:如果香港仍然是保護罪犯多於保護執法者;仍然是暴徒可以侮辱、甚至用滅火筒掟警察而很難被起訴;仍然是警察拉人、司法系統放人,這便很難止暴制亂了。對應於口罩法也未立的香港,警察跟暴民是不對稱的攻防戰,而定位非常古怪的監警會竟然還想擴權?整個思路跟中央一再要撐警這總方向,會否很不一致呢?像不太對咀型啊。
當前的警力是處於甚麼狀態呢?打個比喻,是打妖的孫悟空,一邊打妖怪保護唐僧,一邊複唐僧唸緊箍咒。

Category: 時事觀察
About The Auth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