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0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兌現子女的儲蓄債券

8/10/2018 兌現子女的儲蓄債券
假如你未成年的孩子擁有儲蓄債券(包括EE債券和I債券),而您決定將債券兌現,應該如何辦理呢?利息稅是由誰來付呢?
假如您與孩子兩個人的名字都在債券上,亦即是被此是CO-OWNER,那麼您隨時都可以自行將債券兌現。兌現後得到的利息由誰付稅便要看原來購買債券的款項屬於誰,與小孩子聯名購買的儲蓄債券,十居其九是父母的款項,利息便要由父母申報。
另外一個情況,是儲蓄債券只是以小孩子的名字擁有,這個債券便屬於小孩子的產業,不過,父母依然有權代表未成年的子女將儲蓄債券兌現,做法是在債券後面由父親或母親證明自己是孩子的父或母,並將孩子的年齡列出,再加上一句「孩子自己未能明白如何去要求兌現」,然後由父親或母親代孩子簽名,便可以到一些有兌現服務的銀行辦理,或將債券寄入聯邦儲備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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