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5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聯名支票知識

7/25/2019 聯名支票知識
有時你會收到支票,收款人(Payable Party)是兩個人的名字,名字之間注明是共同的(AND), 例如夫婦聯名報稅,稅局退回的稅款或特別退稅,都會有夫婦兩個人的名字。這類支票通常都要由兩個人背書(Endorse),然後存入兩個人的共同帳戶。但假如有特別原因,夫婦兩個人只有一個人背書,或他們沒有共同帳戶,是否可以將支票要存入其中一個人自己的帳戶?
答案是﹕通常銀行都不會接受的,因為支票是付款給兩個收款人,假如只有其中一人背書,即使存入共同帳戶,銀行依然要承受另一個收款人追究的風險,假如該收款人將來投訴未有收到支票款項,銀行便可能要作出賠償。
假如這類支票要存入個人的帳戶,銀行通常亦是會拒絕的,因為一樣有另一個收款人追討的風險。可是,假如您是銀行的長期客戶,一向帳戶運作情況良好,說不定銀行主管肯網開一面,破例讓你存入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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