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租客不交租

8/14/2019 租客不交租
許多華人都喜歡投資出租物業,除了有固定租金收入之外,還可以享受物業長期價值增高,還可以獲得不少稅務好處。可是,出租物業的管理有時相當頭痛。當租客不交租的時候,業主必須採取行動,首先是給予一份三日通知書,要求租客在三天內付清欠租或搬出。假如租客兩樣都不做的話,業主只有一個選擇,就是聘用律師入稟法庭去控訴租客,這個訴訟叫做非法侵佔訴訟(Unlawful Detainer)目的是要求法院下令租客限時搬出,你甚至可以要求警察或Sheriff到時前來幫忙驅逐租客。這個訴訟通常一兩個月之內便辦好,但假如租客用各種理由拖延的話,可以拖延到幾個月才辦妥,並且律師費用亦會增加。
所以,最好就是要在選擇租客的時候格外留意,查清楚租客的過去的紀錄,包括:信用評分和過去租住房屋的紀錄,當然也要確定他工作的地點和收入。前面做好甄選的功夫,可以省卻許多後來應付不良租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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