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9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預先設立授權書有好處

6/19/2019預先設立授權書有好處
生前信托是一個相當有用的遺產規劃工具,但律師為您設立生前信托的時候,都會同時為您設立兩份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一份是作財務決定用的,另一份是作醫療決定用的。
生前信托的條款,要在設立生前信托者死亡後才產生作用,但假如信托人只是神智昏迷,生前信托是未能生效的。在這個時候,假如夫婦有各自設立授權書,去授權對方作財務和醫療決定,便為配偶提供很重要的方便。
舉個例子,假如配偶中一個人昏迷不醒,卻沒有預先設立授權書,另一位配偶需要買賣房屋,由於產權是二人共同擁有,必須兩個人都簽字才可以成交,但由於其中一位配偶無法簽字,這項交易便無法進行;除非另一位配偶聘請律師,通過法庭非常嚴格的手續去成為配偶的Conservator。
即使不打算設立生前信托的夫婦,也不妨考慮預先訂立授權書。這份授權書是一定要設立者依然生存才有效,一旦設立者死亡,便要靠遺囑或生前信托這些文件授權後人去處理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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