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觀察—霍詠強:柯文哲是否罪有應得?

20260401 霍詠強
《柯文哲是罪有應得、還是政治逼害?》
在美以伊戰爭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時,台灣法院公布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貪瀆案一
審判決:17年徒刑,無論從罪名的嚴重性、證據縺的完整性和案件的推進方式,都只
能說政治立場和黨派傾軋,永遠在這種案件中佔盡上風。柯文哲是罪有應得?還是遭
遇政治逼害?或許衡量的標準是,如果今天由國民黨或民眾黨當政,案件的判決是否
會不一樣?答案顯而易見。
檢視本案三項主要罪名中,刑期最重(達13年)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其證據鏈之
薄弱,引發極大爭議。相較於2008年陳水扁案中,檢方掌握了明確的瑞士銀行海外匯
款紀錄、家族成員的鉅額帳戶流動、以及吳淑珍等人親口陳述的「搬錢」細節,柯文
哲案中,檢方始終未能提出金錢交付的對價關係直接證據,既無成捆現鈔的交付證據
,亦無任何足以證明柯文哲本人親收賄款的通訊紀錄或財務帳冊。
若將此案證據標準移植到美國,恐怕從白宮橢圓形辦公室的總統,到各州議會的州議
員,都將因政治獻金與選民服務的模糊界線而鋃鐺入獄。在美國司法實務中,聯邦最
高法院在McDonnell v. United States (2016) 案中,已大幅限縮了「公務行為」的定
義,強調單純的安排會議、或基於政商關係的禮貌性接見,不得直接等同於收賄。反
觀柯文哲案,檢方建構的收賄脈絡,高度依賴「推定」而非「證明」。
法院的判決書試圖透過一套「三層邏輯」來完成定罪拼圖:首先,將柯文哲定位為京
華城容積率案(從560%暴增至840%)的唯一決策者,認定其無視都發局專業幕僚與
都市計畫委員會合議制的警告,強力「下達裁示」;其次,將流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
戶的210萬元,與沈慶京的企業捐贈連結,視為「後謝」;最後,認定「木可公司」
等周邊組織的資金調度,均須經過柯文哲實質控制,從而構築一條「行政交辦—金流
迂迴—個人控制」的貪腐鎖鏈。
然而,辯方律師團的反擊,指柯文哲簽署京華城相關公文,乃是基於對「都市計畫委
員會合議制」的專業尊重。根據《地方制度法》與《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設置辦法
》,市長對於都委會的決議雖有最終核定權,但若都委會的決議程序並無明顯違法,
市長原則上應予尊重。都委會中多數專家學者(包含柯文哲任內多次聘請的民進黨智
庫背景委員)在會議中並未明確表達該容積獎勵方案違法,直至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在
訴訟中提出「被市長交辦」的說詞,才讓整起案件導向對柯文哲不利的「下命與服從
」結構。
更關鍵的是,在缺乏「柯文哲親自收受沈慶京賄款」或「下達明確違法獲利指令」的
直接證據下,法院入罪的關鍵依據,竟是在起訴書與判決書中大量使用「顯非無據
」、「實屬昭然」、「足以推知」等推測性語彙,這種以「情況證據堆疊」取代「核
心事實認定」的判決模式,無異於在證據未達「超越合理懷疑」標準時,強行羅織罪
名。即便法律上的「情況證據」本可作為判決基礎,但當所有間接證據均無法排除「

行政疏失」、「政治獻金行政作業瑕疵」等其他合理可能性時,如此重判是否符合無
罪推定原則,實屬可議。
平心而論,柯文哲及其核心團隊也絕非「無縫的蛋」。本案中證據最為具體、爭議較
小的一環,在於那筆從政治獻金專戶,經由「木可公司」以「肖像授權費」名義,匯
入柯文哲個人帳戶的450萬元。法院認定此舉構成「公益侵佔」,將原本應屬公眾捐
款的資金轉化為私人財產。在政治實務上,政治人物透過周邊公司處理選舉文宣與募
款,雖非罕見,但款項最終進入私人帳戶而未能清楚交代流向,確實落人口實。這部
分的判決,也揭示了台灣政治環境長期以來陰暗混濁的一面。
台灣的政治生態,本就深陷於「黑金政治」的歷史泥淖。從1990年代的「電玩弊案
」、2000年後的「高捷泰勞案」,到近年的「SOGO經營權案」,政商之間的利益輸
送,向來是撼動台灣政局的未爆彈。在這種結構下,政治人物若未能建立嚴格的財務
防火牆,並保持足夠的政治實力以抵禦司法調查,往往難逃「一案雙軌」的命運——
當政時可憑藉行政資源與黨政關係冷處理,一旦失勢或政黨輪替,過往遊走灰色地帶
的行為便可能成為被清算的依據。
更令人感到唏噓的是,在地球的另一端,就因為有陰險政客要千方百計逃避貪腐的法
律責任,不惜挑起連場衝突。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正面臨著更為嚴峻的司法與政治危
機,為了逃避貪腐指控的法律責任、並延續其政治生命,不惜在加沙發動代價慘重的
軍事行動,甚至透過挑釁行動將美國拖入與伊朗的衝突,為的是無所不用其極地保存
執政正當性。當中東陷入戰火、數萬平民在種族滅絕的陰影下掙扎求生時,其背後的
政治邏輯,竟與島內透過司法追殺來削弱政治對手的算計,同樣根源於權力對生存本
能的極致操作。
柯文哲案的一審判決,無論未來是否會被逆轉,都已經在台灣社會留下了一道難以癒
合的政治傷痕。對於支持者而言,這是一場「政治逼害」——是執政黨動用檢調、媒
體與行政資源,試圖在2028年大選前徹底殲滅主要競爭對手;對於民進黨而言,長期
以「透明政府」自居、實則也不過是偽君子。
真正的衡量標準或許不在於我們當下的立場,而在於制度的韌性。如果一個司法體系
的啟動與結果,會因執政黨的更迭而產生截然不同的處理,那麼即便柯文哲個人真的
涉及不法,這份判決也難以洗脫「選擇性辦案」的質疑,缺乏了超越「合理懷疑」的
證據標準審理政治案件,而依賴片面的邏輯推定,那麼台灣社會上藍綠白對抗的情緒
只會愈演愈烈。
在美以戰火吸引全球目光之際,台灣的這場司法大戲提醒我們:權力的腐蝕性與政治
生存的本能,從不因地域大小而有所不同。柯文哲究竟是罪有應得還是政治逼害,答
案或許要等到數年後、當政治板塊再次移動,回來檢視今朝的證據與程序時,才能得
到一個較為客觀的評價。但是從民進黨的極端打壓態度來看,或許最樂觀的效果,中
國兩岸和平統一的機會又再度提升了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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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時事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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