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學生工作是否要報稅

2/7/2018 學生工作是否要報稅
正在念大學的學生,可能由於得到較高的經濟援助,在1098-T表格上顯示獎助學金超出去年繳付的學費和雜費,這個部份便成為學生的收入。亦有些學生一邊讀書一邊工作,他們是否需要報稅和繳稅呢?
即使學生繼續作為父母的受撫養人(DEPENDENT),他的收入都是屬於自己的,絕對不應該加在父母的收入上去報稅。每一個納稅人起碼有$6350元「標準扣稅額」,亦即不超過$6350元收入是完全沒有稅金,也不需要報稅,除非收入當中包括超過四百元的「自雇收入」,這些收入是列在1099-MISC表格上的。
舉個例,一位學生去年取得$7000獎助學金,學費只有$4000,$3000差額便是「要付稅的獎助學金」。假定該學生打暑期工,有$3000收入,合共$6000收入,是低於他的「標準扣稅額」,所以完全沒有稅金,不遞交報稅表也沒有問題。
可是,假如他工作的收入中曾經被扣起聯邦收入稅和州稅,便需要遞交報稅表才可以取回預繳的稅金,所以他還是應該填寫報稅表,往往用簡單的1040EZ表格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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