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榮理財分半鐘–W 2表格的特殊情況

1/22/2018 W-2表格的特殊情況
國稅局規定,所有僱主都應在一月三十一日前,將W-2表格交給僱員去作報稅用。假如您到二月十五日仍未收到僱主的W-2表格,應先與僱主聯絡,假如僱主仍不肯發出W-2表格,僱員有權要求稅局幫助追討,電話是800-829-1040。

假如僱主公司已經倒閉,負責人亦不知所蹤,僱員無法取得W-2表格,便應取一張4852表格,然後按照手上的薪酬資料盡量填寫在該表格,然後用來代替W-2。但必須緊記,4852表格亦都要寄給社會安全局,使他們不會遺忘把你應得的社安點數放入你的紀錄中。

假如僱主所發出的W-2表格內容有錯誤,僱員應先要求僱主作修改;若僱主不願更正,僱員亦可利用4852表格填上正確資料,然後連同報稅表一迸交入稅局。

假若寄入報稅後才收到W-2表格,而表格上的收入是未有在報稅表申報的話,千萬不要置諸不理,或留待明年報稅時才處理,應以一份1040X的表格去更改己呈交的報稅表,不過應該在收到退稅後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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