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2020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申請經援的「獨立」身份

4/1/2020申請經援的「獨立」身份
10月1日就可以為子女申請明年的大學教育經濟援助。父母在報稅表上不將子女當是「受撫養人」(DEPENDENT),甚至申請大學經濟援助時不報與子女是同住,是否可為子女取得「獨立申請人」身份,不用填寫父母收入和資產,藉此多拿助學金?
這是行不通的。因為申請大學經濟援助時,學生能否符合「獨立身份」,與子女是否與父母同住,或父母在報稅時是否將子女作為受撫養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真正的關鍵,是子女是否可以在FAFSA申請表上,第四十八至五十五條中任何一條能夠回答「是」。學生要符合以下任何一個情況,才可以符合「獨立身份」來申請經濟援助﹕超過二十三歲、修讀碩士或以上課程、已婚、有子女或其他受撫養人、是孤兒或是受政府監養身份、曾經服過兵役。只有能夠符合以上任何一項,才可以用獨立身份申請經濟援助。
即使符合以上「獨立」申請資格,也有一個例外情況,就是修讀與醫療和法律專業的學位,是不能用「獨立」身份申報,一定要填寫父母的收入和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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