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2020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外國人面對禮物稅

4/3/2020 外國人面對禮物稅
外國人對美國人作現金贈送,不論金額多少,也不論現金是由國外匯入,抑或是從美國的帳戶作提取,外國人都不需要申報或繳稅,只是在美國這裏的受贈人在一年內接受超過十萬元外國人的贈送,便需要用3520號報稅表向稅局申報,是不需要繳稅的,因為這個只是一個申報的要求。
可是,假如外國人在美國擁有房地產,而外國人決定將在美國的房地產部分或全部送給美國人,便要面對禮物稅的問題,原因是外國人只有每年一萬四千元的贈與免稅額,雖然他有六萬元遺產免稅額,也不能在生前用來作贈予。因此,外國人假如將在美國的房地產贈送美國人,在一萬四千元以上的價值便要面對贈與稅。稅率由18%開始,最高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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