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02020 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贈予常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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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020 贈予常識(一)

為你講解一些送禮物或者收到禮物的稅務常識。 房地產產權贈與 — 屬於你的產業,你只要加上他人名字到屋契上,便已經做了贈與。舉個例,本來產權是夫婦擁有的,現在加了兒子的名字到屋契上,三個人以JOINT TENANT方式擁有,每一個佔1/3產權,這對夫婦便是將產權的1/3贈送給兒子。 銀行或股票經紀帳戶贈與 — 其稅例與上述房地產贈與稍有不同,您將他人名字加上帳戶時並未完成贈與,因為您隨時可以將帳戶的存款或股票取出。可是,當共同帳戶擁有人從帳戶中作提取,便產生贈與。舉個例,父母有一共同帳戶,後來加上女兒名字,成為共同帳戶持有人,父母並未作贈與;後來女兒從帳戶中提取五千元,在提取時便完成贈與。 每一個人在一年內可以贈與任何人$15,000而完全沒有贈與稅(GIFT TAX)問題,也不需要申報國稅局。此項贈與豁免金額沒有受贈人數限制,也沒有限制受贈人必須與您有親戚關系。夫婦兩個人每年可以贈與任何人$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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