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2018時事觀察第1節:余非 — 不是「真假難民」,是港英時代佈置下的「聲請滯港人士」

余非 三藩市《星島中文電台》「時事觀察」節目。
美國時間2018年8月13日。
第1節:不是「真假難民」,是港英時代佈置下的「聲請滯港人士」
美國和歐洲有真難民問題,香港有所謂假難民問題。今集談香港的「假難民」話題。也頗誇張的,香港通州街天橋底出現僭建的南亞村。此村最近被疑似吸毒越南女子縱火,早前也有人被搜出自製霰彈槍及子彈。對一向太平盛世的香港而言,上面這些新聞已夠嚇人的了。至於談香港「假難民」這題目,可以用偷懶的方法,就是數一下各式誇張的罪行,再罵一下政府和警方不執法,一集節目就足以很討好。
但時事觀察當然不會只揭示事情的表象,今集拉闊鏡頭,用深刻的切入點,為大家稍為整理來龍去脈。也希望讓大家知道如何看待通州街南亞村,乃至未來仍然會不斷發生的磨擦。
珍惜時間,正式開講。
第一點想正名。開宗明義,我不主張再用「假難民」來描述大概以萬計、用酷刑聲請免遺反的滯港人士。今集我會稱他們為「聲請滯港人士」。原因是,必須搞清楚,聯合國《難民公約》從未適用於香港!毛孟靜等人,正想用「難民」這令人同情的身份,塑造一種隠晦的正當性。可是,原來事實是,香港從來都沒確認及收留難民的責任!因此,現時的「聲請滯留人士」,主要是用酷刑聲請和免遣返聲請來申請不被即時遺返。他們九成是因為經濟原因而非法入境香港,不是因為戰亂。再退一步,就算他們國家有戰亂,香港也沒有承擔難民的責任,原因就是剛才強調的,《難民公約》從未適用於香港!。聲請滯留者的數量,在梁振英政府任內的2014年急增,當時的保安局長是黎棟國。發展至2016年,梁振英開始意識到問題嚴重,於是曾提及退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全稱為《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但是後來知道行路不通,因為這公約要由國家去申請退出(香港不是「國家」)。而中國在1988年也簽了這公約。可以說,梁振英當年的構想搞錯了事情的根本性,因為問題核心不在於《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身上,主要是,大家聽清楚,回歸前的港英政府,在1989年後,抓香港社會當時的心理及氣份,推動《香港人權法案》。《香港人權法案》在1991年6月經立法局三讀通過,正式成為《香港法例》第383章。在這章內,港英政府引入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上述《禁止酷刑公約》之外,另一條跟人權有關的國際公約。此公約第7條,有以下內容:「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即是只要一日有《香港法例》第383章,聲請人士就可以操弄程序,令非法入境或逾期居留的他們不用即時被遺返。《香港法例》第383章是九七回歸前、1991年立法。《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第39條,列明回歸後第383章引入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繼續生效。
聽眾明白了嗎,即是根本不需要管是不是難民身份,其次是退出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也沒用。因為聲請人士滯留香港,是港英政府1991年鑽下來的空子。關鍵是因經濟理由而非法入境的人士,甚麼時候開始懂得?又有沒有人教路?令他們懂得鑽這空子來偷得留在香港的時間空間。2008年及2014年,是兩波聲請人士數量的急增期。而被稱為難民之父的張超雄,在2014年前開始高調為聲請人士爭取權益。
擔心聽眾朋友跟得辛苦,我將重點再重複一次。在法律上,因為港英政府早在1991年就鑽了《香港法例》第383章這空子,為非法入境及逾期居留人士提供了免即時遺返的工具。由於法律上沒退路,於是解決聲請滯港人士,只可以用行政處理來解決。如遇上有魄力、肯動腦筋的保安局局長,給他一點時間及支持,問題未至於解決不了。
以下數一次香港入境事務處關於聲請個案的數字。1992-2008年16年間,有個案4,574宗;2009-2012年4年間,新增6,995宗。即是20年間合共11,569宗。因為處理得慢,法律程序上的細節偏向對申請者有利,於是2009年已經開始多了持行街紙做黑工及犯罪的新聞。而最猛烈的一波急增,是梁振英任內2014-2016年三年間。
2014年3月實施新的統一審核機制,該年全年有8851宗聲請個案;2015年全年有5,053宗;而2016年全年有3838宗。即是2014-2016年三年內急增17742宗,數量上比過去20年的總和還要多。所以,大家明白為何近一兩年,聲請人士跟香港社會民生的磨擦愈來愈大!以後再有具爆炸性及誇張的罪案──例如已發生用假鈔的罪行,大家驚心之餘,應該不要感到意外。因為2014至2016年那波急增,令沒有工作證但又要在香港搵錢、搵求生機會的人急增!很明顯,在保安局解決基本盤之同時,警方及相關部門有眼前燙手山竽要接手。

Category: 時事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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