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2020時事觀察 第1節 — 余非:講清講楚:香港立法會4議員被DQ七月份那些事還記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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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非 美國《星島中文電台》「時事觀察」節目。 美國時間:2020年11月16日 第1節:講清講楚:香港立法會4議員被DQ七月份那些事還記得嗎? 香港於11月11日宣內四位立法會議員被取消議員資格。作為一個多元社會,有人反對、有人支持很正常。本集要談這件事,是因為支持和反對的,都不是很清楚整件事的來龍去脈。因為香港的事既多且亂,不清楚也好正常。因此值得用一集節目講清講楚,為事件的發展脈絡立此存照。 直入正題。首先,必須開宗明義地指出,特區政府只是依法取消四名議員的資格;反對派15名議員總辭,是他們的事,完全不是特區政府把他們全部清走。15人總辭一事,中聯辦發言人嚴厲譴責,即是完全不認同議員總辭。中聯辦的總標題是:「立法會反對派議員『鬧辭』,自選絕路者,眾必棄之」。 以下由起點開始細說,交代為何被DQ(取消資格)的是他們四人? 事緣,三個多月前、7月,當時仍未決定立法會選舉是否需要延期,按原定計劃,立法會第七屆選舉於2020年9月6日舉行。9月選舉,7月18日便開始進入選舉提名期,陸續有人報名參選。至7月25日(星期六),很多反對派參選人分別收到選舉主任致函,不同區由不同選舉主任發信;要求在一天內,即7月26日(星期日)回答一些原則性的問題。據報總共有17名參選人被發信提問,有人被問兩條、有人四條問題,無非是問:有沒有及會否請求美國及外國制裁香港、是否反對國安法。而對本土派參選人(劉頴匡)則多加一條問題:是否推動香港獨立。都是些澄清立場的簡單問題,以便考慮其提名是否有效。 收信的,包括四名第六屆現任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梁繼昌。而上述前三人都是公民黨的,公民黨還有一位新參選人也收到信。公民黨梁家傑不滿,表示星期日不是工作日,一天的意思是星期一、27日。選舉主任在他們已收到信函的星期六、25日當晚即時回應,表示不會延長時間,要求在限期內回覆簡單問題。大家不知道有印象否,由25日星期六開始,發信的幾位選舉主任被人起底、網上欺凌和恐嚇。政府反應很快,7月26日(星期日)也辦工,發聲明支持選舉主任依法處理立法會選舉提名。而星期一,7月27日晚上,再發新聞稿重申,政府全力支援選舉主任依法履行職責。 結果,在2020年7月30日,12名參選人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他們分別是:第六屆現任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郭家麒、郭榮鏗、梁繼昌;以及參選人黃之鋒、岑敖暉、鄭達鴻、劉頴匡、何桂藍、鄭錦滿、梁晃維及袁嘉蔚。讀一次,是讓大家知道不是只針對四個人,一切無非是依選舉條例辦事,涉及十幾名參選人。政府於同日發出聲明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並強調根據法院陳浩天案的判詞,參選人不僅需要遵守《基本法》,更需要「支持、推廣及信奉《基本法》」。有媒體統計,12名未能取得入場劵的報名參選者,當中至少有9人曾「尋求外國干預中國或香港事務」,有7人公開反對《港區國安法》。談到這裏,大家應該清楚明白為何今天DQ的是他們四人,源頭來自選舉主任根據選舉法在七月作出的判斷。 事態發展,是疫情擴散──有一種講法認為跟反對派搞預選有關,因為聚了很多人玩投票。不管原因為何,總之疫情反彈,政府建議延遲一年舉行選舉。於是政府向中央提請,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 8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了少於100字的決定。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2020年9月30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 上述決定,特區政府在8月14日(星期五)刊憲。大家且留意,第七屆參選資格被DQ的議員,《決定》內沒有觸及。於是香港經歷九月份立法會重啟,各種亂象大家都知道便不贅言了。 至11月1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閉幕以及通過了一個決定,大家至此才知道林鄭特首向人大常委會提出問題及請求解釋和決定。林鄭在11月11日當天下午立即召開記者會,她先發言、後接受提問。在發言部份,林鄭特首說:「我們現在要處理的問題是四個經依法認定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被裁定提名無效,即不具備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的人,應否容許他們繼續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由於上述問題涉及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八月十一日所作的決定和其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特區政府不能自行決定,因此請求中央人民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從憲制層面來解決問題。」補一句,《基本法》第104條是對於立法會議員,以及其他公職人員宣誓效忠《基本法》時,就宣誓和有沒有違反宣誓作出說明的條文。 有關向中央提問這件事,林鄭特首答記者問時表示,因為立法會延任出現了特殊情況,她說:「有4位議員早前被選舉主任依法認定是不擁護、不效忠,這4個人又繼續留在立法會,好像不合邏輯,亦有點自相矛盾,亦不符合政治倫理。看過本地法例有沒有條件、能力自行處理這個問題,結論是沒有,我就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為我們解決這個問題。」 聽眾朋友,即是8月11日留下的空白,林鄭特首主動請求中央予以補充。於是,便有了11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的決定,全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經中央確認某些定義後,香港特區政府便確定四名議員在七月已經喪失做議員的資格;延任,順理成章不包括他們。 林鄭特首在記者會上答記者問時解釋得很清楚(整個記者會的文字版連結附於文末),總之一切都是依法辦事。首先,是選舉主任依《立法會條例》以至《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去作出裁定;其次,是林鄭特首依法就不清楚的地方再次向中央提問,於是從而作出處理那四人的決定。 節目已至尾聲。整理一次由7月至11月的發展,旨在讓大家明白,一切都是依法依規辦事;而且該弄清楚的事就沉實地去做,例如林鄭主動向中央提問。總之8月份未觸及的空白處,林鄭特首再提請中央解釋。4名議員被DQ,源於7月份選舉主任的依法決定;以事論事,依法分析,跟九月立法會重開的拉布無關。拉布問題,要用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去解決,一事歸一事,一切都要有板有眼。被DQ的4人,邀請外國力量制裁香港,違反《基本法》第104條,是宣誓效忠出了問題。大概全世界也不會有國家的政府,會接受不效忠的議員進入高級議事堂吧? 節目結束前做總結:第一點總結,香港立法會的議事規則,日後極可能會修改,因為香港議會必須重回正軌;而中央不同文件也反映,一國兩制要向「健全和完善化」的方向發展。很明顯,由林鄭特首主動提請人大做決定,反映林鄭特首日後會更加有為;在她主持下的一國兩制會,互動會更加頻繁。請大家注意一個概念,大灣區是地理上的融合;而有疑問就主動跟中央溝通,之後再按決定落實執行,這是體制上的融合。林鄭特首看來已進入狀態。聽眾朋友,我說的都是已發生了的事實,只要不帶偏見,應該讀得出來吧。也許,要如我般長期處於體制外的人,旁觀者清,才比較容易看清楚。 第二點總結,DQ四人的意義體現了鄧小平先生所說的:「港人治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理清大環境後,做議員的就得拿出有份量的功課來交差;不是天天罵、用進諫一詞去掩飾就可以攞分(加分)。市民會希望,收厚酬的立法會議員交出一份有細節的功課。一如早前署名靖海侯那篇文章所說,建制力量不能只交出框架式的意見;未來,要交出扎扎實實、有細節的建設性方案。只懂開罵,或用粗鄙粗糙的語言裝直率去「呃like」(騙點撃)的做法,注意,不分顏色,已經見底。 尤其當反對力量不是退場就是變成紙老虎之後,市民要看的,是實力! ──────────────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1月11日記者會的發言,及傳媒答問內容,文字被如下: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1/11/P2020111100861.htm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11/11/P2020111100920.htm

Category: 時事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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