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7林修榮理財分半鐘 — 長期增值的持有期

12/27/2018 長期增值的持有期
賣出手上的投資,假如賺錢的話,就要為資金增值(CAPITAL GAIN)付稅,但稅例上有分開「短期資金增值」與「長期資金增值」,前者沒有稅務優惠,稅率與普通收入一般,因此真正的稅率要看您收入的總金額;可是,假如屬於「長期資金增值」的話,便可以享受較低的聯邦稅率,這個稅率一般不會超過15%,假如本身總收入未超過12%稅率的收入頂點,部份或全部「長期資金增值」還有可能免繳聯邦稅。
要符合「長期資金增值」,該投資的持有期(HOLDING PERIOD)必須起碼為一年零一天。一年或以下便是「短期」,要一年零一天或以上才算「長期」。這個時期計算方法是由購入投資的第二日開始計算,並以投資賣出日作終結。舉個例,在一月二日購入股票,在第二年一月二日賣出,賺了錢便是「短期資金增值」,因為由一月三日至第二的一月二日剛剛是一年,要持有一年零一天或以上才算是「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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