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72019時事觀察 第1節:霍詠強 — 這些決定的背後,來自多可怕的原因?

20190327 霍詠強
1.這些決定的背後,來自多可怕的原因?
最近有些新聞,稍微分析,有些情況令人非常不安!
香港政府早前就沙中線紅磡站的工程問題成立紅磡站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事件,昨日(26日)公布中期報告內容。委員會裁決認為,紅磡站擴建部分工程在要項上並沒有按照工程合約規定執行,但工程「達到安全水平」,連續牆及月台層板毋須重建或加固,不過報告建議通車後要持續監察結構。
問題一:
政府委聘港大土木工程系主任區達光作獨立分析,根據港鐵提供的原數據,清楚計算每區的結構分析,其中7至8個地方是不及格,石屎結構安全成疑。為何在中期報告就可以確認工程「達到安全水平」?
問題二:
報告確認有承建商的人員剪短鋼筋,但港鐵在工程後準備營運工作時,已經做了很多機電工程及列車測試,未見有異常,是否反映只要有財力聘請國際專家說出有利自己的意見,委員會便會採納?
問題三:
最重要的問題,有建造工程的要項沒有按規定執行,但車站的連續牆及月台層板安全,不用重建或加固。那是否說,這些所謂「工程要項」,是否原來根本不必要的?只是「搵嘢嚟做」?香港工程費用一向冠絕亞洲,日本都要靠邊站,這些驚人費用,是否就來自這些原來是「不必要」的工程項目?到施工時可以自行取消,是「搵嚟搞」來謀取暴利的?專家報告內其中一點就認為,月台層板的設計「保守」,與有關結構所須的承受荷載相比,月台層板的荷載「猶有餘裕」。
總結:如果不是「罔顧乘客安全」就是「存心扼秤掠水」,請選擇?
第二件是香港政府計劃修訂《逃犯條例》,使香港可與任何現時未有簽訂有效長期移交逃犯協議的地方,以個案方式安排移交,修例使該條例適用於任何地區。這次修例是因為有香港人在台灣殺人後潛逃回港,但因台港兩地沒有引渡安排,這次涉及嚴重案件,台灣曾於去年三次致函特區政府,要求就有關案件提供刑事司法協助及把疑犯送交至台灣接受審訊,就促發香港政府修例,局方便有法律依據,可與台灣落實以個案形式處理與殺人案有關的引渡安排。
本來以一眾守法市民來看,在其他地方犯了法被引渡受審不是很正常、很公義的事情嗎?只是填補現時制度上的缺陷,令香港可以和其他地區作有效合作,避免香港成為罪犯藏身之所,特首林鄭月娥直言是受同理心、憐憫心驅使。當然,反對派對引渡有憂慮,也不過是乘機借題發揮、抹黑中國罷了。但是商界議員忽然跳出來,大肆反對,未知會否和最近鬧哄哄的孟晚舟事件令人對「引渡」背後還有許多「非常」原因感到恐懼。
結果為求令法案得到足夠支持,就令政府對《逃犯條例》作進一步修訂,把一些和商業活動有關的犯罪剔除。政府抽起當中九項涵蓋破產、公司、證券、知識產權、環境污染、貨物進出口、電腦、關稅、虛假商品說明等移交罪行,而申請引渡的門檻,亦由最初建議判入獄1年或以上罪行,提高至可判監3年或以上的公訴罪行才應用。
商界人士的激烈反應,也只能說,果真是「無商不奸」,做生意真的要靠「走路」來逃避罪責?從實際影響來看,在新修訂《逃犯條例》下,其中一個即時影響,就是早年捲入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案,2014年3月,澳門法院在缺席審訊下,裁定劉鑾雄和羅傑承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成,各判囚5年3個月,兩人曾多次提出上訴全被駁回。但是兩人在被裁定行賄及清洗黑錢罪成判囚後,再未踏足澳門,至今仍未就相關案件到澳門服刑,他們的命運和餘生如何渡過,極有可能被這修例改寫。
總結:如許多的議員激烈反對,背後有沒有其他原因?
最近後不能不提及波音公司和FAA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為何對停飛737MAX-8猶疑不決?尤其是FAA被發現將審批飛行認證的工作,竟然交予波音進行,變成自己審查自己。更可怕的,是波音公司在埃航出事後,做了兩件事:
其一,立即更換被質疑肇事的 MCAS 機動特性增強系統。
其二,並且將原先列作附加配件的攻角感應器誤差警號,改列為必要元件。
由此反映出早在獅航出事後,再加上眾多問題報告,其分析結果,足以證明在埃航出事前,波音已經知道737MAX-8飛行是不安全的,但是波音蓄意掩飾問題,令一眾乘坐同型號航機者,置身於高危當中,甚至在埃航出事後,繼續聯合 FAA,把問題列為未經證實,從而迴避責任。如果不是中國民航局不顧FAA對波音的掩護,率先宣佈停飛,令波音掩飾罪責的真相大白於天下,恐怕有更多的乘客繼續置身於危難中!
總結:埃塞俄比亞航空機上的157名乘客與機組人員全部罹難,實屬枉死,波音必須付上全責!而 FAA 就是幫兇!

Category: 時事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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