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72020時事觀察 第2節 — 霍詠強:66年磨一劍:《民法典》

請星電視飲茶 https://www.buymeacoffee.com/singtaousa

20200527 霍詠強 2. 66年磨一劍:《民法典》

正在中國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出現了審議由人大常委會制定《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議程,吸引了大部分人的注意;又因為全球疫情發展影響了未來的經濟變化,中國的政府工作報告,打破持續了近三十年的傳統,沒有為今年的經濟增長制定目標,這個看起來非常合理的行動,從而免除地方政府要追數字而忽略了更重要的保障民生工作,卻引起了外媒注意,甚至表達了強烈的悲觀情緒。 此次全國人大會議其實還有一項非常重要的程序,便是審議《民法典》。 新中國在1954年第一次起草民法典,經過了66年時間,終於正式出台了一部完善的《民法》。在改革開放後,中國開始實施《民法通則》和多項單行法案,直到2015年3月民法典編纂工作正式啟動,這項和任何一個中國人都關係密切的立法任務,終於在今年的人大會議內進行審議。 顯然,外媒和台港傳媒對民法典的報導,可謂寥寥可數,但在中國內地,對民法典的關心卻是非常明顯,正如不少報導指出民法典是中國人從出生到死亡,都離不開的法律典籍。各個傳媒對《民法》的解讀,可謂用盡了各種手段,這幾天除了閱讀到大量的文字、圖片、評論、視頻等途徑外,更有許多訊息圖 (Infographic)、動畫片、互動程式等,最精彩的還搜羅了在不同電視劇上,對某些受到大眾關注的劇情,再剪輯出來,從而讓人更理解民法典對這些曾經哄動一時的案件,會有怎樣的影響? 簡單的例如在疫情期間,生活秩序節奏被打亂,家長隔離在外,孩子在家怎辦?草案對此回應,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如果家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孩子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或者民政部門,就要對孩子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更多的提及到高空擲物事件,曾經令某小區的一眾業戶因為賠償而幾近傾家盪產,現在民法典草案就訂明,物業服務企業有責任採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拋物行為,以及適當的監察系統,能幫助追查責任,除業戶外,使用人也同樣需要負責;報警後,有關機關也應當履行依法及時調查的職責查清責任人。但是,同時間,民法典也保障了人們的隱私,不會因為這些政策而被侵害。 商家的合同裡暗藏「霸王條款」,不滿意也只好吃「啞巴虧」?大可不必。民法典內列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必須履行提示或說明義務,否則如果對方沒看到或者沒理解條款內容,合同可能作廢。 因為家庭糾紛鬧矛盾,兩夫妻一言不合就相約「民政局見」,結果沒幾天就後悔了?草案料到有頭腦發熱的離婚群體,所以在去民政局拿離婚證前,先讓夫婦冷靜30天再說。當然,也有評論認為強制實行「離婚冷靜期」,那麼一個月的期限很可能對男女雙方,特別是弱勢一方帶來更大痛苦,比如另一方利用這時期隱藏、轉移、變賣或毀損共同財產;惡意借貸製造共同債務;使弱勢一方陷入絕境。 但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內,也有規定通過「訴訟離婚」時,例如涉及重婚、家暴、遺棄等,就不設冷靜期,並且通過《合同編》來解除夫妻其中一去私下引起的債務糾紛,另一方只要未曾簽署,就毋須承擔責任。也通過《人格權編》內對家暴作出明確的指引,從而改變民間家務事「避訟畏訟」的傳統觀念。 另一項引起關注的,就是見義勇為免責,現實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發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擾公眾。民法典草案規定,明確了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見義勇為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民法典》草案共1260條並分類為7編、分別是: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先後十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徵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包括在去年年底公佈草案後,在網上收到11萬條意見。民法典實施後,現行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被替代。 所以,這次民法典編纂並不是另起爐灶、推倒重來。而是在已經有一棟棟樓房的基礎上,再進行規劃、建設成一個嶄新的小區。首先的難題是圍牆該怎麼建?哪些樓該進小區,哪些不該進?以及,會否有些從未想過的新建築? 民法典內的《人格權編》同樣惹來關注,為什麼人格權要獨立成編,《侵權責任編》不足以涵蓋嗎?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陳晶瑩就指出,現實生活中,人格權保護的邊界越來越模糊,因此法律對公民人格利益的尊重,需要提升到一個新高度。民法典草案將人身權利置於財產權利之前作為民事權利之首,體現了「先人後物」的立法精神,以及「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 隨著大數據和智能技術的發展,有沒有感到隱私受到威脅?AI模擬有否安全隱患、如何保護你的肖像權?基因編輯、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工作,如何避免在倫理道德上可能出現的風險?民法典草案人格權編,既對現在日趨嚴重的個人信息泄露問題做出規範,還希望把一些新興領域可能帶來的風險消弭於無形。 幾十年來,許多法學家包括佟柔、王家福、金平、魏振瀛和江平等,都為中國民法典立法貢獻出了巨大的心力,也多次因為政法環境和制度變化,而要中斷工作。當中民法典的變化和中國的改革開放和商品經濟息息相關,受經濟體制改革和民事立法活動的影響,民法的調整對象問題,曾一直困擾著民法學界。正如在原來的民法通則中,對物權概念的表述就體現了立法者變通的智慧,稱之為「財產所有權和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儘管拗口,但卻滿足了當時的國情。 所以,最令筆者佩服的是草案就連「虛擬資產」也進入了《物權編》之內,那就是說,你千方百計努力在電腦遊戲上贏來的武器,如果被老婆賣了、丟了?你可以正式向她追究責任,至於會不會牽涉《婚姻家庭編》?那就要認真想清楚了!

Category: 時事觀察
About The Author
-